关于开展2021及2022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确认的通知

发布者:雷辰露发布时间:2023-06-01浏览次数:126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有关规定,现开展20212022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职在岗确认,现将相关材料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向学校提交的申请材料

120212022届毕业生填写的《金沙js800000获得代偿资格毕业生当前在职在岗证明》(纸质版两份,原件)。

2、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等换岗的本科毕业生应同时提交工作单位印发的调动文件,或单独出具情况说明并由工作单位盖章;学生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后,入职新单位仍符合补偿代偿条件的,应按照基层就业申报流程重新提交相关材料。

二、报送时间及地点

基层就业毕业生将个人纸质材料邮寄到学院,邮寄地址可私信辅导员,研究生毕业生在岗审查表电子版发给彭志越老师电子邮箱zypoom@163.com。麻烦在6月3日前寄出纸质材料。

 

2021及2022届在职在岗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