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研究生退学决定书留置送达的公告(089126赵博)

发布者:王莹发布时间:2022-09-27浏览次数:1277

    现学校拟对相关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研究生作退学处理,以下退学决定的金沙js800000研究生因学校无法联系上本人,特予公告送达。

 

    以上研究生本人如对学校退学决定有异议,应在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者,视为同意学校的处理意见。学校将在上述陈述和申辩期届满后作出最终处理决定。


    学院陈述和申辩接收邮箱:103009053@seu.edu.cn  ;接收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金沙js800000(纪忠楼Y101-2)。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