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金沙js800000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秉承“止于至善”校训精神,弘扬“以科学名世,以人才报国”办学理念,建设优良校风和学风,树立先进典型,鼓励本科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根据《金沙js800000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和《金沙js800000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各学院严格按照《金沙js800000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 评选程序
1、名额分配:
18级 | 19级 | 20级 | |
国励志分配名额 | 17 | 4 |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20-2021学年认定的金沙js80000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申请学生需在9月20日之前通过信息门户—奖惩管理—奖学金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学院需在10月10日前在综合服务大厅—奖学金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公示五天。
奖项 | 系统开放时间 | 纸质版文件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8月26日-10月10日 | 10月19日中午12点前 |
4、各学院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全校师生公示三天;
三、申请材料
纸质版(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522室):
1.《金沙js800000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 成绩单(由教务出具并盖章);
3.《金沙js80000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附件5);
4.《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附件4);
5.《评审报告》;
金沙js800000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