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在籍研究生】关于进一步督促使用研究生综合素质信息系统的通知

发布者:王莹发布时间:2020-12-15浏览次数:1652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有效提升研究生综合素质,并全面、准确、及时统计各院系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状况及成效,现进一步加强研究生综合素质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对所有研究生参与的各类主题教育、学科竞赛、志愿服务与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及获奖荣誉等情况进行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内容
1、各院系主办或承办的校级及以上的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思想政治教育类(含党(团)建类活动)、心理健康类、资助育人类、学风建设类、其他)、学科竞赛活动、志愿服务与实践活动、创新创业类活动等;
2、各学生团队、班级、党(团)支部、院系等集体获得的荣誉;
3、在籍研究生在校期间参与的各类竞赛、活动的情况,所获荣誉,申请或参与的创业立项项目等。

本年度及之前的成果请于12月16日(本周三)22:00在金沙js800000综合服务大厅研究生综合素质信息系统进行登记;今后如有新增内容也请同学们及时登记
二、登记和审核方式
登录金沙js800000综合服务大厅,依次点击“可用应用→研究生院→日常管理→研究生综合素质信息系统”,或点击搜索框直接搜索“研究生综合素质信息系统”,具体见附件的操作手册。
【重要】2021年起学校学院评定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将以系统内学生数据为准,未录入系统认定则无效!
三、登记说明
1、个人参与活动的成果、荣誉或获奖由学生自行登记,院系审核;集体荣誉或获奖、院系主办或承办的各类主题教育活动由院系辅导员统一进行登记;
2、所有获奖及荣誉登记均需上传相应证书;院系主办或承办活动需上传活动现场照片;
3、竞赛获奖的级别认定以获奖证书具体获奖级别为准,获奖证书均须加盖发奖单位公章。按名次决定成绩的奖项,第一名对应一等奖,第二名对应二等奖,第三名对应三等奖。按金银铜奖决定成绩的奖项,金奖对应一等奖,银奖对应二等奖,铜奖对应三等奖。


研究生综合素质信息管理-研究生手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