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9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你们好!
以下是研究生院《关于2019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交专业实践计划的通知》,请阅读以下通知,参考相关附件,于2020年10月31日前,在系统提交计划表(同时提交相关附件)。
关于2019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交专业实践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2019级专硕专业实践环节的管理开始启用新系统的“专业实践管理应用_金沙js800000”模块进行操作。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的提交和审核操作流程见相关附件,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交时间:截止2020年10月31日
二、因疫情特殊时期,去校外进行专业实践的研究生在提交计划表同时还需要提供“家长承诺书”和“企业安全承诺书”(系统可下载模板);
三、校外导师和专业实践单位的选择原则上由学院、导师和研究生共同商定;
四、建议优先选择国家和省级研究生工作站,其次为校级研究生实践基地作为专业实践单位;
五、已维护到系统中的校级及以上研究生实践基地可全校共享。
研究生院联系人:曹老师,电话:52090206、52090207
附件2:专硕专业实践计划审核,基地维护操作说明(院系秘书).docx
附件3:专硕专业实践管理应用操作说明(学院分管领导).docx
研究生院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