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沙js800000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励条例》和《金沙js800000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做好金沙js800000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将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各学院严格按照《金沙js800000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 评选程序
1、学院及大类名额分配:
17级 | 18级 | 19级 | |
名额 | 19名 | 参与大类评选推荐,综合评议 电子信息大类共8名 |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的金沙js80000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对象被认定为金沙js80000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申请学生需通过信息门户—奖惩管理—奖学金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学院需在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奖学金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公示五天。各年级请于10月10日前完成评审并公示。
4、各学院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全校师生公示三天;
三、申请材料
1.《金沙js800000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一份。
2.成绩单,纸质版一式一份。
3.《金沙js80000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附件5),纸质版一式一份;
4.《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至王汉卿OA。
5.《学院评审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此为学院提交);
附件2:金沙js800000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pdf
附件4: 金沙js80000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