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本学年金沙js800000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各学院严格按照《金沙js800000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 评选程序(信息学院)
1、学院名额分配:
信息学院共评审35名,名额不分年级,共同评议。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的金沙js80000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对象被认定为金沙js80000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申请学生需通过信息门户—奖惩管理—奖学金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学院需在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奖学金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名单公示五天。
奖项 | 个人申请时间 | 纸质版文件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9月27日-9月30日 | 10月10日中午12点前 |
其中,纸质版文件请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4、各学院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向全校师生公示三天;
三、申请材料
《金沙js800000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纸质版一式两份,请提供成绩单、《金沙js80000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附件5);
《201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
以上文件电子版纸质版都需要提交。
《院系评审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
联系人:王汉卿 联系电话:52090282
附件1: 附件1: 金沙js800000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 附件2:金沙js800000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pdf
附件3: 金沙js800000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模板).doc
附件5: 附件5: 金沙js80000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pdf
金沙js800000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