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港澳师生证件、签注证明

发布者:孙威发布时间:2018-11-13浏览次数:831

台港澳学生证件、签注证明.doc

1,港澳学生:需要在入境以后24小时之内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持学生有效入境证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江宁校区属百家湖派出所,金龙路10号,电话:84951668/52720110;四牌楼校区到玄武分局服务大厅,红山路196(124路公交十字街站下),电话:84427165/84421143;丁家桥校区到中央门派出所,黑龙江路32号,电话:84421463/84421465。如果在校外居住,则到居住地派出所登记。需要提供具体住址信息(宿舍\房号),房东联系人信息(住在校内宿舍的,房东为金沙js800000,联系人为学校相关院系经办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对于居住在留学生楼的外国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均可由海外学院派人代为登记。如果居住地发生改变,需即时到派出所更新登记,派出所会打印出一张登记证明。

2,台湾师生:除上述与港澳学生一样的暂住登记要求外,台生的台胞证上有一张类似于签证的居留签注,标明其合法居留期限,如果学习时间超过居留签注上的最后日期,就需要提前一周以上办理延期(新生是申请办理签注)。需要本人持有效证件,当地派出所暂住登记证明及学校开具的办理签注证明到南京市公安局办理签注。

南京市公安局网站:http://www.njga.gov.cn/www/njga/wsga。各派出所都有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