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本学年金沙js800000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原则
各学院严格按照《金沙js800000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一)、《金沙js800000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附件二)《金沙js800000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三)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 评选程序
1、学院名额分配:
| 2015级 | 2016级 | 2017级 | 合计 |
国家奖学金 | 4 | 6 | 5 | 15 |
校长奖学金 | 2 | 3 | 3 | 8 |
励志奖学金 | 35(不分年级,综合评定) |
备注:
以上参考2017-2018年度各年级实际在籍学生数比例分配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8年金沙js80000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申请学生需通过信息门户—奖惩管理进行申请,学院组织评审,学院需在学工中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4.时间安排:
1)9月27日-28日:各年级组织申报,资格审核,公示资格和评选办法。
2)9月30日前:各年级评选完毕,公示
3)10月8日前:公示无异议,完成纸质表格提交复核签字盖章
4)10月10日前:提交学生处
5、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处向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提交评审意见,并将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育部。
6、教育部正式批准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三、申请材料
1)3000字以上个人事迹一份,可打印。若重复申请,事迹材料一份即可。
2)纸质申请表(详见附件,提醒:PDF填写请务必使用Acrobat Reader X以上版本,如果没有相关版本,请提前安装安装包。)
3)学工系统提交申请
4)成绩单
5)励志奖学金还需提交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
6)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资格初审表
具体填写请参照附件上的要求,并按照填写规范所列要求认真填写。
四、补充:选报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突出事迹及宣讲团
今年将在2018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中遴选出突出的学生,采取适当形式宣传他们的优秀事迹,部分优秀事迹将编订成册,选拔部分学生组成“金沙js800000国奖宣讲团”,在学校及学院层面开展突出事迹宣讲活动。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一:《金沙js800000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二:《金沙js800000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三:《金沙js800000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四:《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五:《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六:《金沙js800000校长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七:《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
附件八:《申报资格初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