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获奖学生、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获得者先进事迹材料选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1-14浏览次数:1398

关于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获奖学生、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获得者先进事迹材料选报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充分展现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获奖学生、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金沙js800000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的精神风貌,鼓励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现开展2016-2017学年先进事迹材料的选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学生

遴选对象:1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

          2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

          32016-2017学年校长奖学金获奖学生

          42017年度江苏省三好学生

52017年度江苏省优秀学生干部

          62016-2017学年金沙js800000三好学生

72016-2017学年金沙js800000三好学生标兵

82016-2017学年金沙js800000优秀学生干部

二、事迹材料

学生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个人事迹(正文)和师长点评三个部分。

1、个人简介:13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列出,同一类奖项按级别大小逐一排列。

2、事迹正文:3000字左右,以第一人称或第三人称行文。个人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个部分。文章标题要求简练精确,能集中反映文章中心思想,文内使用小标题的要服从文章的实际需要。文章内容要求主题突出、事迹感人、生动形象、格调向上、语言流畅,以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尽量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等几个方面内容的机械地罗列成文。

3、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校领导、学科带头人或知名教授、专家、学者对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进行精辟评述,要注明点评人职务、职称、姓名等。

4、报送材料中务必包含个人生活照,照片尺寸500(长)*900(高),获奖证书照片等,照片请单独打包,不要放在材料正文中。

三、材料报送

选报材料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至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请各学院认真遴选学生先进事迹,《2016-2017学年先进事迹材料报送汇总表》也需要填写。各年级请于20171117日前汇总提交。

四、附件

1、《2016-2017学年先进事迹材料报送汇总表》

 

 

学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