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每周二(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牌楼校区五四楼215
联系电话:83792621 52090257 郭金陵
校外人员、离校学生、非我校在职教师奖励部分由本人凭身份证明材料领取;或委托他人,以委托的形式领取。身份证明材料、委托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分别交人事处和财务处。具体领取步骤、本人身份证明材料格式(附件1)、委托材料格式(附件2)如下所示:
具体领取步骤:
本人准备身份证明材料或委托材料 去相关院系人事秘书处查询具体奖励情况 按附件1、2格式填写并由所在院系审核盖章 相关院系审核盖章 人事处核对材料,开具领款单 (五四楼215) 领款人员加盖非学校编制人员审核专用章 (五四楼207) 凭领款单、相关材料复印件领款 (财务处五四楼三楼)
附件1: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证 明
本人 ,原为金沙js800000 学院 级研究生,学号 ,在校期间获得金沙js800000突出成果奖励,现已毕业。
特此证明。
具体获奖情况:
年第 批,金额: 。
年 月 日
本人签名
证件号码
院系公章
附: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复印件
附件2:委托书
委 托 书
本人 ,原为金沙js800000 学院 级研究生,学号 ,在校期间获得金沙js800000突出成果奖励,因本人现已毕业离校在外,特委托 同志(证件号码: ),代为办理领取突出成果奖励手续。
具体获奖内容:
统计批次: 年第 批,金额: 。
年 月 日
本人亲笔签名(电子邮件、打印件、传真件不作为依据)
本人证件号码:
院系鉴证人亲笔签名:
院系公章
附:本人及委托人法定身份证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