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js80000009级本科生
校长、国家、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通知
金沙js80000009级各位同学:
接学校通知,2009-2010年度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启动。
09级各奖项名额:
奖项 | 校长奖学金 | 国家奖学金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09级名额 | 2 | 5 | 11 |
奖学金金额(元) | 5000 | 8000 | 5000 |
评选条件 | 三好生、优干、标兵 绩点≥3.5,竞赛获奖或有社会职务 | 年级前22名(10%),综合考评为甲 | 贫困生,年级前108名(50%),无首修不及格 |
备注 | 保有研加1.5分,保研能破项 | 保研可能有加分(2010年加了,往年没有) | |
评选办法:
金沙js800000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统一评选,实行现场展示、班级学生代表投票选举的评选办法,每位候选同学展示时间为5-8分钟,学生代表每班为15人,各候选人按照最终得票高低依次选择校长、国家奖学金种类,国家励志奖学金由学办根据家庭情况和成绩评选,三种奖项不可二者兼得,没有评上校长、国家奖学金的贫困生可以继续申请励志奖学金。
校长奖、国家奖评选流程:
时间安排:
9月25日18:00 - 9月28日18:00 个人报名
到钱根双(15151873324)处登记,交申请表,在学工系统中申请
9月28日18:00 - 9月29日18:00 对报名同学进行资格审核
9月29日 21:30 候选人学办开会、抽签决定出场次序
9月30日 - 10月6日18:00 候选人展示材料准备
10月6日18:00 候选人展示材料上交筹备小组整合(276878040@qq.com)
10月10日18:30 教二109展示、评选
10月11日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
金沙js80000009级校长、国家、励志奖学金筹备小组名单
组长:项在华
副组长:钱根双,金雨菲
组员:戴俊彦,钱根双,杨飞飞,余瑞驰,贺润国,赵安晓,李峰灯
联系电话:15151873324
监督电话:13851468884
后附各奖学金的评选细则,详细通知及表格见学院电子公告牌。
附:
金沙js800000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
校长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该奖项的设立是为了促进我校学生养成奋发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的优良作风,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优秀人才。
第一条 评选对象
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正式录取的、我校在籍、注册的二、三、四、五年级的本科生。
第二条 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
2、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模范遵守校纪校规,以身作则,在集体中起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3、必须是校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
4、申请第二学年校长奖学金者必须通过校外语三级考试;申请第三学年校长奖学金者必须通过校四级外语考试,申请第四学年校长奖学金者,必须通过国家外语四级考试;
5、获奖者必须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本年度内各门课程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3.5;
6、必须有校级以上竞赛获奖记录或承担一定的社会工作,并表现优良;
第三条 奖励比例
校长奖学金的奖励比例为全校学生总数的1%。
第四条 奖励金额
校长奖学金的奖励额度为5000元/人。
第五条 奖励方法
评奖的办法为:每学年在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基础上,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生所在院(系)推荐,报教务处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张榜公布征询意见,由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获奖人员名单并颁发奖金,次年的校庆时颁奖。
若当年度获得校长奖,则当学期课程奖和单项奖只发证书,不再发放奖金。
第六条 本评选条例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
国家奖学金评选
一、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高校中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且无不及格课程),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 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为甲。
6、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附相关佐证材料)
1、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 、 在 重 要 文 艺 比 赛 中 取 得 显 著 成 绩 ,参 加 国 际 和 全 国 性 比 赛 获 得 前 三 名 ,参 加 省 级 比 赛 获 得 第 一 名,为 国 家 森 得 荣 誉。集 体 项 目 应 为 主 要 演 员 。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通过校贫困生审核;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且目前无不及格课程),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6、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表格下载
1.金沙js800000金沙js800000校长奖学金申请表.xls
http:/upfiles/files/201009/25165906.xls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http:/upfiles/files/201009/25165958.doc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http:/upfiles/files/201009/25170158.doc
4.奖学金评选班级学生代表登记表.xls
http:/upfiles/files/201009/2517025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