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级】研究生新生入学办理户口须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9-02浏览次数:4594

研究生新生入学办理户口须知

 

1新生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以迁到学校,也可以不迁到学校。定向生和委培生的户口不能迁入学校。

2迁移户口的同学请注意,您的户口迁移证须符合以下要求:

姓名: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出生地、籍贯:具体到市或县。如:“XXXX市”或“XXX县”。

公民身份证件编号:与本人所持身份证的号码完全一致。迁往地址统一填写:江苏省南京市金沙js800000

备注:身份证未办理的,注明“身份证未办理”;已办理未领到证的,注明身份证的签发日期。

户口迁移证字迹清晰、印章齐全

2、新生入校后,先登录研究生院的培养信息系统,填写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中的下列项目必须填写准确完整:身高、联系电话、身份证号、身份证签发日期、两个社会关系。户口迁入学校的,在校学习期间非因退学、转学,中途不得将户口迁出学校。

3、迁移户口的新生交:《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右上角写学号)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和两张一寸免冠照片研究生入学登记表

不迁移户口的交:《录取通知书》研究生入学登记表

4、因特殊原因,在新生报到注册期间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同学,须自入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户口材料交保卫处,逾期视为不迁户口。中途不能申请将户口迁入学校。

5自新生报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各班负责人(《户口迁移证》右上角写学号),按迁户口、不迁户口分类整理(按学号排序)。9月6日(周一)之前核对无误交至金沙js800000学生工作办公室(健雄院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