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以下通知全文,认真填写各类表格,于指定时间内将申请表送达所在班级班长,班长汇总后于指定时间送交学办。学院评审国家奖学金将主要依据学年成绩和年级排名,工作情况和参加学科竞赛情况,参照学院今年免试研究生综合选拔排名办法。
学习成绩一栏需填入上一学年主要必修课的成绩和年级排名。
金沙js800000—关于下达200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的通知.doc
国家奖学金申请表.doc 国家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审批情况表.doc
奖项名称 | 名 额 | 金 额 | |
国家奖学金 | 14 | 每人每年8000元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33 | 每人每年5000元 | |
国家助学金 | 一等 | 14 | 每人1500元(秋季学期) |
二等 | 113 | 每人1000元(秋季学期) | |
三等 | 14 | 每人500元(秋季学期) |
依据学生处评选原则,各年级依据年级人数分配如下
奖项名称 | 总名额 | 05级 | 06级 | 07级 | 08级 |
| |
国家奖学金 | 14 | 3 | 6 | 5 | / |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33 | 8 | 14 | 11 | / |
| |
国家助学金 | 一等 | 14 | 0 | 0 | 6 | 8 | |
二等 | 113 | 25 | 35 | 25 | 28 | ||
三等 | 14 | 0 | 6 | 4 | 4 |
200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和评审程序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学生根据申请条件,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审批情况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均为纸质版)一式一份。 | |
各院(系)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考核、评审,并将评审后的名单予以公示。 | |
各院(系)填写《2008年获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2008年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均要求纸质版和电子版),并和《国家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审批情况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等有关材料一同报学生处。 | |
各院(系)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考核、评审,并将评审后的名单予以公示。 | |
各院系填写《2008年获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并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等有关材料一同报学生处。 | |
学生处根据各院系报送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进行审核,向全校师生公示。 | |
将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育部 | |
学生处根据各院系报送的国家助学金材料进行审核,向全校师生公示。 | |
将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