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部分保留学籍的研究生恢复学籍手续及
办理申请硕博连读手续的通知
转研究生院通知:
为了部分保留学籍的研究生能在2007年秋入学时正常注册选课,研究生院于6月4日~6月10日在建筑逸夫馆205室办理恢复学籍手续。同时,对有意向申请硕博连读并符合硕博连读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可同时办理申请手续。
硕博连读申请条件:
1、硕博连读生在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选拔;
2、免试推荐为硕士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入学综合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拟录取数的前10%;
3、英语CET六级考试达到当年我校推免生的选拔标准;
4、本科期间课程学习成绩优良。
录取办法:
1、符合申请条件的在办理恢复学籍手续期间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金沙js800000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注明就读的学科、专业及博士生指导教师姓名,并附本科期间全部课程学习成绩单及CET-6级证书的复印件。
2、经所属学科博士生指导小组面试通过,且综合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录取数的前10%。
3、所在院(系、所)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批。
请有意申请且符合硕博连读条件的研究生于6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建筑逸夫馆203室),过期研究生院将不再办理。